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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一念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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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6-07 来源:生活时报 岳文 我有话说

5月11日,无业人员赵某开着向亲戚借来的红色面包车,从石景山区永乐小区的家中出来,准备去崇文区沙子口附近的奶奶家。经过永定门长途汽车站时,看到有不少人在坐出租汽车,心想如果有顺路的,就拉上一趟,把油钱先挣回来。

这时,在北京木樨园市场做生意的浙江人丁某刚刚提出一批货物和同伴等出租车。赵某看到她们在等车,就把车开过来。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最后商定拉到木樨园10元钱。于是丁某和同伴就开始往赵的车上装货。有8箱货物已经装上车,正准备装最后一箱时,赵某突然看见有一民警向这边走过来,她怕是查“黑车”的,正好车没熄火,她脚下一加油,就开车冲出长途车站的院门。在不远处的胡同里,她把车停下来,想着等货主来了就走。可是等了一会儿,还不见货主来,她忽然心生一念:她们不来就算了,把这些东西拉回家,好歹也值几个钱,再说她们也找不着我。于是沙子口她也不去了,开着车就往家里来了。到家以后,她又把货物转移到丰台区北大地附近的亲戚家,自以为一切都办得稳妥了。

再说丁某,她可不知道赵某想躲警察。她和同伴搬起最后一箱货物一转身,呀,正看见那辆红色面包车一溜儿烟似地跑了。这回可糟了,想着价值5000余元的日用品,丁某急得直跺脚。这时她的同伴对她说:“没关系,我记着她的车号呢。”情急之下,丁某来到北京南站站前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经过工作,将赵某传唤到派出所,她承认了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她十分悔恨自己的这“一念之差”。虽然赵某已经被崇文公安分局依法拘留,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出门“打”车,一定要“打”出租车,切忌“打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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